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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且易造成混淆的,即构成侵权。
比如,某品牌洗发水,未经许可在同款洗发水包装上使用相同商标,或者在类似的护发素产品上用近似商标,让消费者易混淆,这就是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若销售者无法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也属于侵权。
例如,一家小店售卖某知名品牌仿冒服装,店主不能证明衣服来源合法,就构成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伪造标识,以及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商品投入市场等行为,都算侵权。
像私自制作知名品牌商标贴纸售卖,或更换品牌商标后销售商品,都属侵权。
4.故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帮助他人侵权的,同样是侵权。
判断是否侵权要综合多因素,依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日化店,销售洗发水和护发素等产品。小胡拥有某知名洗发水商标的注册权。小朱未经小胡许可,在自己售卖的同款洗发水上使用与小胡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还在护发素产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此外,小朱还从不知名渠道购进一批仿冒某知名品牌的服装进行销售,且无法证明衣服的合法来源。同时,小朱私自制作该知名品牌的商标贴纸售卖。小胡发现后,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同款洗发水使用相同商标,在护发素使用近似商标致消费者混淆,符合“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且易造成混淆构成侵权”的规定。
2、小朱销售仿冒服装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法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构成侵权”的情况。
3、小朱私自制作商标贴纸售卖,符合“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属于侵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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