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有法可依,按相关法律规定办。
通常先依权利人被侵权实际损失定赔偿额;
损失难定,就看侵权人获利。
两者都难确定,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
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加倍赔偿,还得算上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最终依实际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郑经营一家店铺,销售了带有侵权商标的商品。小丽作为商标权利人发现后,要求小郑进行赔偿。双方对于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郑认为应按自己的获利来计算,而小丽则主张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额。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有法可依。一般情况下先依据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额,本案中小丽主张按此计算有法律依据。
2、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看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若两者都难以确定,则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加倍赔偿并算上维权开支,最终需综合实际情况判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