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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方式有多种。
一是看权利人因侵权受的实际损失,像销量降、利润损这些。
二是算侵权人因侵权获的利,比如侵权商品销售利润等。
三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定。
前两者难确定时,法院可依情节判赔三百万以下。
权利人得举证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郑拥有某知名商标的专用权,小胡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进行销售。小郑发现后,要求小胡赔偿损失。小郑认为应按照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包括销量下降和利润损失;而小胡则主张按自己侵权获得的利润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方式有多种。小郑提出按自己因侵权受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合理,其销量降、利润损属于实际损失范畴。
2、小胡主张按自己侵权获的利赔偿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若前两者难以确定,还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法院也可依情节在三百万以下判赔,但权利人小郑需举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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