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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赠与合同除可以使用清偿、混同等合同终止的一般事由外,还存在以下三种特殊终止事由:(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3)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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