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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软件侵权的责任承担主体主要包含两类。
其一,是侵权软件的开发者或者提供者。
倘若未经授权就进行开发或是提供侵权软件,那他就得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啦,像得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还要赔偿损失呢。
2.其二,是软件的使用者。
要是使用者明明知道软件是侵权产品,却依然在使用,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共同侵权啦,得和开发者或提供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说,在没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大肆复制、传播侵权软件之类的行为。
总之呢,要判断软件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就得依据具体的侵权行为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啦。
不同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情况或许会不一样。
案情回顾:
小朱开发一款软件并提供给小李使用,后小丽发现该软件侵犯其著作权。小丽起诉小朱侵权,小朱辩称小李也知晓软件侵权仍在使用,应共同担责。小李则称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软件侵权责任承担主体通常有开发者或提供者、使用者两类。小朱作为开发者,若未经授权开发提供软件,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小李作为使用者,若明知是侵权软件仍使用,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需与小朱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小李是否明知软件侵权,这需依据具体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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