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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接触原则方面:
被诉侵权人得有接触到权利人软件的几率。
2.实质性相似原则方面:
被诉侵权软件跟权利人软件在展现形式上得达到实质性相似。
得从整体架构、功能、运作方式、界面设计等各个方面去综合考量。
要是两者相似的程度能让普通的计算机专业人员觉得,被诉侵权软件是基于复制权利人软件来创作的,那就很可能构成侵权。
总之,判断软件著作权侵权得把接触可能性和实质性相似这两方面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款自主研发的软件,在业内小有名气。近日,他发现小李开发的软件与其极为相似。小胡认为小李侵犯了他的软件著作权,将其告上法庭。小李则坚称自己从未接触过该软件,双方就接触可能性以及软件是否实质性相似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软件著作权侵权需考虑接触原则,若小李没有接触小胡软件的几率,仅软件相似难以认定侵权。
2、实质性相似原则要求从整体架构、功能等多方面综合考量。若普通计算机专业人员认为小李软件是基于复制小胡软件创作的,且满足接触原则,很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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