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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格式合同条款不能一概地说全部有效,也不能笼统地说无效,应分情况具体讨论:
(一)恶意签订格式合同损害利益的无效
合同一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与对方签订的格式合同,如果构成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则该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二)未以明显标示提醒格式条款的可撤销可更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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