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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的最新内容为: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害商标权行为过程中,当事人就相关商标提起商标权权属或者侵害商标权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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