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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竞业限制没有约定期限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补充,但补充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竞业经济补偿。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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