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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是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整个承揽关系里面,定作人需要按照合同里面支付报酬或者是其他材料费用的,而且承揽人在完成的本身的工作成果之外,可以以正当理由拒绝交付使用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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