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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造成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不正当竞争造成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
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采用非正当的手段如欺骗、贿赂、诋毁等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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