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软件著作权名称的要求如下:
1.软著名称应当简短明确、针对性强,要概括其功能特点;
2.软著名称一定要与软件内容相符合;
3.软著名称后缀最好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
4.软著全称应避免和他人重复,虽然名称不受版权保护,但短期内有名称完全相同的,很有可能会收到补正通知;
5.软著全称不可以是纯英文,但可以将英文设置为简称;
6.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