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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是:
1.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产品宣传或评论;
2.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对竞争对手的网站、系统或数据进行非法入侵、破坏或盗取;
3.通过虚构价格信息、价格歧视、借助机器人软件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或操纵市场价格;
4.恶意注册与竞争对手商标或品牌高度相似的域名;
5.进行虚假评论和评分;
6.盗用、复制或篡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内容;
7.网络诋毁和抹黑。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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