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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三个月内未提起的可在复审请求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复审恢复手续,提交《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复审请求书》并在恢复期内缴纳恢复费、复审费,超期未办理恢复手续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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