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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摄影者对广告类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摄影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属于创作摄影作品的公民,即拍摄者。但作为单位员工的拍摄者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的摄影作品属于职务作品,位可以通过与员工进行合同约定,取得该摄影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拍摄作品的著作权仍然归属于拍摄者,但单位在两年内有在业务范围内的优先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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