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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第35类商标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具体项目包含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辅助业;商业企业迁移;办公事务;财会;单一服务;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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