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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共有商标权的适用规定如下:
1.共有商标权可由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使用,也可以各自使用,但不得妨碍其他权利人对该共有商标的使用。
2.共有商标权人转让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不同意者应当接受该转让,否则视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商标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3.部分共有商标权人放弃其商标权的,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享有。共有商标权人都放弃共有商标权的,该商标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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