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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且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同样是十年,可以连续续展。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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