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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法律规定对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表演者的身份权、形象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自然人的版权保护期为生前及死后五十年。对于单位作品,保护期为自发表起50年。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也享有邻接权,保护期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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