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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商标转让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合同生效并不代表受让人享有商标权。只有经商标局核准转让并公告的,受让人才取得商标专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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