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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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