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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需要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批准减缴的,即可按照批准的缴交比例缴纳相关费用。申请减缴的费用必须是尚未缴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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