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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n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n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n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n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n【法律依据】
\n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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