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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1.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
2.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3.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4.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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