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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部委的通知,从法律效力层面讲,属于行政规章。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有法律效效力。政府部门发的通知一般讲不是法律。但是还要区分情况,看哪一级的政府部门,如果部门就是国务院的部门的通知属于是行政规章(广义的法律)。省以下的部门通知属于规范性的文件,不是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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