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海报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在行政复议作出决定前,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