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福建高速是福建省福州市品牌。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1999]14号文批复同意,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联合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和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省高速公路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泉厦高速公路经营性净资产739,675,931.33元(其中包括交通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形式投资地方公路建设形成的经营性净资产)折股投入,其余股东以现金2,500,000.00元投资,上述出资按65.34838%的比例折合股本48,500万股。本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
申明: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阅读参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