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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47年可能的。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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