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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赠与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划拨的话,则需要受赠人补缴土地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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