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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
1、主体上,该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上,该罪由过失构成。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使国家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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