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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该意见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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