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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检查院和法院的关系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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