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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抽逃出资的行为指公司股东将其所缴纳的出资暗中进行撤回,但保留股东身份以及出资数额登记的行为。该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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