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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原告可以复印被告的证据。原被告双方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被告提交证据的,除了应当提交给法庭外,还需要按照原告(及第三人)人数多交同样数量的副本,以便法庭转交原告等其他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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