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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不是从走私人处直接购买水货,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出卖方是走私行为人,直接向走私行为人非法收购走私货物的,以走私行为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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