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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人资格的取得如下: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机关法人资格;
2.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无需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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