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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婚前夫妻一方全款买了一套房,婚后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购房人婚后加名的行为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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