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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没有注册商标一般不可以收加盟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特许经营一般指特许人由于被特许人,以合同形式约定许可使用相应经营资源,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的许可制度。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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