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不当得利的特点有:双方必须一方为受益人,另一方为受害人;受益人的利益必须与受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
法律依据:
,即既没有
法律依据:
,也没有合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