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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要约失效的规定:
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该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要约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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