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社会保险办理: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缴费;
2、劳动者未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直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原用人单位不帮助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