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公司一般不能查到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仲裁,不属于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查询劳动仲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查询。对案卷正卷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