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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产继承分割如下:
一、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二、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继承;
三、无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1.共有
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是继承人对房产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2.折价补偿
一方取得遗产房所有权的,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产份额折价补偿。作价标准可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产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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