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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丈夫逼我签订三方和平共处协议效力是没有效,有效的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由一方书写,内容要合法、实事求是,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违约责任,双方签名并写明日期,而被逼签和平共处协议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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