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结婚以后的家庭关系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依法享有姓名权、自由择业权、互有代理权、相互继承权等权利;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依法应当承担互相忠贞、相互抚养义务、抚养子女义务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