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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一个月内未缴纳视为撤回申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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