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影响如下: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是死体的,胎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