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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同辈之间的照顾都称为扶养,长辈对晚辈称为抚养,晚辈对长辈的照顾称为赡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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