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将他人合法持有的拥有版权的作品进行了商业使用,根据著作权法是要缴费的。若是未获得授权即擅自开店,则可能会涉及著作权侵权问题。具体费用问题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八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