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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海外并购国内审批程序:
1、企业向发改委提交书面申请;
2、经发改委批准通过后,由商务部对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
3、在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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